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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83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役男可申請服替代役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為妥善運用替代役人力,且配合國家經濟發展,內政部日前已函報行政院核定,83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役男,除以宗教、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亦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內政部表示,因應國家實施募兵制,目前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須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或得以宗教及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妥善運用替代役人力,且持續運用研發等專長人力資源,以提升產業研發能力及競爭力,日前內政部已函報行政院核定,83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役男,除以宗教、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亦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並於106年起陸續入營服役,而為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族群政策,未來一般替代役員額,將優先分配至社會公益服務類役別等機關。

內政部指出,83年次以後出生之常備役體位役男如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期為6個月(家庭因素替代役役期為4個月),而分發至國外服勤之役男役期為10個月;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期為1年6個月,讓役男繼續有多元選擇服役之機會,有利於役男個人生涯規劃,而為使役男能於106年順利入營服役,一般替代役將提早於105年下半年受理申請作業,至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將於106年初辦理,屆時如有意願之役男,可留意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與「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網站(https://rdss.nca.gov.tw)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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