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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假神祕客稽核 超商店員痛失金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吳忠謙/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於21日接獲民眾報案稱遭人竊盜,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名男子熟諳超商「神祕客」稽核系統作業流程,於104年4月21日凌晨,騎 乘女友之重機車閒逛,途經大里區瑞城一街全家便利商店,見陳姓店員獨自1人看店,認有機可趁,於2時許,先將女友機車停放1公里外,再徒步前往全家便利商 店,佯裝購買飲料,趁店員未著制服,並低頭滑手機時,即以「神祕客」身分斥責店員,為降低店員心防,再與店員搭訕2個小時,指導店內缺失,店員被突如其來 「神祕客」唬得一楞一楞的。洪男並要求視察店內環境,而進入後場辦公室內,見桌上放置裝有新臺幣2萬1500元信封袋,即要求陳姓店員代叫計程車,陳姓店 員不疑有他,至前場櫃檯撥打電話,洪男趁機竊取新臺幣2萬1500元得逞,並乘坐店員代叫計程車揚長而去,迄至104年4月21日11時許,店員發現金錢遭竊,而報警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表示,案經本分局員警受理後,研判作案歹徒徒步前往全家便利店再搭乘代叫計程車離去,應有其他交通工具,即調閱超商及附近監視器影像比對,發現洪男所搭乘計程車 曾於中途停留,歹徒有下車移動機車,即前往察看並比對相關監視器影像,發現該機車使用人涉有重嫌,即派員守候,洪男於同日22時搭乘計程車返回,於發動機 車時,為守候之偵查隊員警查獲。

經詢嫌疑人洪姓男子供稱,他曾擔任超商工,深諳「神祕客」稽核流程,一般菜鳥店員懼怕稽查,都不會查看證件,自得手2萬1500元後,先至歐悅汽車旅館消 費6000元休息,至美容護膚按摩享樂,為怕身分遭認出,再至家樂福購買衣物換裝,查獲時只剩5200元。警方偵辦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 署偵辦。

霧峰分局分局長胡美華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勿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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