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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

通緝犯直喊衰 遭同一所長查獲2次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吳忠謙/臺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長廖文雄,於102年時任霧峰分局四德派出所所長期間曾查獲楊○傑酒後駕車,楊嫌因未到案遭到法院通緝。

於4月10日晚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長廖文雄與警員林瑞龍執行署頒取締酒駕勤務,眼尖的廖所長於勤務中發現,前方駕駛疑似前於四德派出所服務期間查獲之酒後駕車嫌疑人,遂趨前盤查,楊姓嫌疑人於警方盤查時,拒絕配合警方調查,廖所長遂向楊嫌表示,自己於前任所長任內,似乎曾查獲其酒後駕車,楊嫌方坦承自己因未主動到案,而遭到臺中地檢102年12月20日發佈違背安全駕駛通緝案。

楊嫌遭查獲後直嘆,自己運氣真的太背了連續兩次都遭到廖所長查獲,真的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霧峰分局分局長胡美華呼籲,民眾遇有可疑人、車應立即通報警方前往盤查,亦可嚇阻違法之徒,警方執法受(處)理案件,均要本著主動積極的精神,多加利用警用行動電腦查詢,並針對可疑人、車主動盤查,以收良好治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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