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

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

內政部:因公傷病替代役役男權益保障 就醫掛號免費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為周延照護因公傷病的替代役役男醫療權益,內政部於12月10日部務會報通過「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補助替代役役男因公傷病就醫的掛號費,及因公傷病役男退(停)役後比照現役役男辦理醫療補助,使替代役役男享有更多的醫療權益保障。


內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主要是考量常備兵於全臺軍醫院就診時,不用自行負擔掛號費及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為使替代役役男與服義務役役男的權益衡平,故增列補助替代役役男冒險犯難、執行勤務發生意外或猝發疾病、保衛公共安全或救護公共災害、因公差遇險或罹病等因公傷病就醫的掛號費,以及補助其退役或停役返鄉後,屬全民健康保險法醫療保險不給付範圍,經主管機關認定必需進行醫療項目的醫療費用。

這項貼心的措施,預估將有2千多位因公傷病的替代役役男受到實質的助益,加上役政署長期有安排替代役役男定期到宅提供生活協助服務,也讓家庭主要照顧者有喘息的機會,所以對不幸因公造成受傷或殘病者,政府一直有在做後續的照護。

另外,為保障因公傷亡替代役役男遺族權益,內政部也通過修正「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除增列「鰥婿」為領受撫卹金的遺族外,並明確規定役男遺族領受的要件,像是「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役男遺族須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無謀生能力;而「無人扶養者」役男遺族須不能維持生活,又無謀生能力,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以符合撫卹公平正義。

內政部指出,本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今(104)年12月底前發布,預期對執行公務或災害投入防救的因公傷病役男,於服役期間及退役後,能獲得更多醫療補助,藉以更周延對役男的醫療照護。

沒有留言:

 
Blogger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