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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

儲備防災人力 內政部:替代役退役有「演訓召集」

【記者于郁金/臺北報導】過去有人說替代役沒有「教召」,其實替代役也有類似的規定,在退役後8年內有可能被召集參加災害防救演訓,從102年首次實施至今(106)年2月底止,全臺共已召集1,660位備役役男。


內政部表示,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除役止,身分為備役役男,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規定,備役役男於退役後8年內,除符合免除召集規定條件者外,都有可能被召集參加災害防救演訓,讓政府儲備災害防救及災區重建的人力,演訓召集每年最多1次,每次1日以內,目前國內列管的備役役男約有30萬人。

內政部指出,經過服役期間訓練,備役役男具有防救災能力,當有災害發生時,消防役備役役男可以支援投入防救災及緊急救護工作,警察役備役役男可以支援社會秩序維護或交通管制,及醫療役備役役男從事醫療支援相關工作等;因此,藉由成立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於平時將備役役男依服役類別及專長等納入勤務編組,並定期辦理備役役男演訓召集,複習及強化其專長技能,以使災害或戰爭發生時,迅速及有效投入救災及支援軍事動員工作。

102年7月臺中市政府便曾辦理全台首次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召集90位役男,編列1個中隊組成,安排各項防災課程,如心肺復甦術、心臟電擊術、滅火器實務操作及災害投入的心理建設課程及應變能力等。

依據內政部役政署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止,全臺已有19個地方政府曾辦理演訓召集,共召集1,660位備役役男,進行災害防救演訓。

目前臺北市等12個地方政府,已陸續成立「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除辦理每年備役役男演訓召集相關事務,儲備國家防救災及動員輔助人力外,也協助推動現役或退役役男及其家屬扶慰助事項,並辦理備役役男參與公益服務、關懷弱勢團體等工作;內政部也將請尚無管理中心的縣(市)政府積極籌備成立,以有效整合備役役男人力。

內政部強調,「愛心」、「服務」、「責任」及「紀律」是替代役4大信念,為使替代役役男退役後,持續延伸及發揚4大信念,故也透過該中心組織及人力辦理各項扶慰助、公益及服務活動,展現替代役役男服務社會的熱誠,並期待透過服務他人的過程中,學習關懷弱勢、尊重生命及培養積極生活的態度,成為國家社會熱愛生命、關懷社會及熱心公益的青年生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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