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南投報導】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係於104年6月10日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後實施,自105年起開放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役男得與包含半導體及服務業等22大產業之用人單位自由媒合,從事技術服務工作,並培養為產業中階儲備幹部,以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滿足產業人才之多元需求,達成配合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政策目標。
內政部役政署強調,企業要進用產業訓儲替代役,需先提報產業營運計畫書,說明公司營運狀況與役男培訓管理機制,並經各領域產官學審查委員審查通過,才可獲得進用役男資格;期待透過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建立產業進用青年人力資源媒合平台,以全面提升我國產業人才素質。
役政署指出,106年產業訓儲替代役於105年11月公告,其中核配員額以半導體業最多,其次為機械業、光電業及服務業等;至四海遊龍、瓦城泰統、統一超商及統一速達等服務業將進用餐飲服務、食品科學、行銷與流通、財務金融、經濟及企業管理等學類役男,以培訓為企業中堅幹部,符合產業訓儲替代役實施目的。
有關役男薪資權益問題,用人單位配合甄選作業時程與役男自由洽談媒合,企業需提供適當薪資待遇等誘因,才能吸引優秀役男到企業服務,因此役男並不會成為私人企業廉價勞工;經統計各產業訓儲替代役用人單位提供役男第三階段平均月薪約為39,000元,顯符合市場薪資行情,亦不致影響就業市場運作。
為充分運用青年人力資源,並保障役男服役期間權益,役政署將持續要求產業訓儲替代役用人單位,依規定進用役男從事具學習性及成長效益之技術工作,並提供役男不低於業界水準之薪資待遇,且將加強訪視用人單位,以優化役男工作與學習環境,累積國家青年人力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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