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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

海巡執行護永專案 查獲漁船非法電魚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姚小麗/高雄報導】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高雄海巡隊連日來執行「護永專案」,繼近日一連取締5艘漁船距岸3浬內違規拖網捕魚後,於20167 16日上午1120分在柴山外海2.3浬處,再度查獲高雄籍「宗○2號」漁船涉嫌非法電魚,查扣魚獲總計11公斤(大蝦8公斤、雜魚3公斤)及電纜線360公尺等工具,經訊問後船長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8條移送高雄地檢署。



716日上午11時許高雄海巡隊PP-3557艇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柴山2.9浬發現一艘漁船於該處違規拖網捕魚,立即實施登檢取締,檢查後發現「宗」船發電機連接24伏特電纜線進行底拖作業,立即將李姓船長及1名印尼籍漁工帶返隊部偵辦。中午1230分抵達隊上進行訊問,偵訊時船長坦承船上魚獲皆為電魚作業所得,下午4時偵訊完畢將涉案人員移送高雄地檢署。 


高雄海巡隊強調,採捕水產動植物使用毒物、炸藥或電氣之一者,依漁業法第60條第1項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一旦查獲非法毒、電、炸魚者,將依法追究刑責。呼籲共同愛護珍貴漁業資源,如有發現非法採捕、持有等行為,可向海巡及各相關單位檢舉以利查緝偵辦,維護海洋資源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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