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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

海巡署重申勿穿越菲國領海 避免蒙受不必要損失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姚小麗/高雄報導】近期海巡署發現少數東港籍漁船與高雄籍漁船,因一時失察或貪圖方便穿越菲律賓領海12浬海域,為避免漁民遭受扣捕及高額罰鍰之高度風險,造成不必要損失。海洋巡防總局特別指派高雄海巡隊前往轄內漁會拜訪,請漁會協助宣導所屬會員,航行時勿無故穿越菲國領海。

2016年7月14日下午高雄海巡隊隊長楊朝卿隨即至東港區漁會拜訪總幹事林漢丑,副隊長胡誠友亦至高雄區漁會拜訪代理總幹事邱婉淳,請漁會協助轉知各漁船船主及船長,菲國修訂「漁業法」盜漁裁罰提高到60萬美元至100萬美元,請勿進入菲律賓領海作業,以避免觸犯菲國法令,我國禁止漁船赴「菲律賓呂宋島及其北方島嶼12浬範圍內」海域作業,違反者逕依漁業法核處收回漁業證照、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一年以下處分。漁船作業南界限向臺灣一側再延伸12浬範圍內,菲方仍主張可立即扣捕我漁船,因雙方持續協商中,我漁船在該水域作業,應隨時提高警覺。穿越菲國領海有遭扣捕之高度風險,我國漁船宜避免進入該海域,以免蒙受不必要損失;漁會感謝海巡署對進入菲國海域之漁船逐艘宣導,表示會加強配合宣導工作。

高雄海巡隊再次提醒各漁船船長,於海上作業期間,務必開啓VMS船位回報器及守聽東港漁業電台頻率SSB8788,俾利海洋巡防總局艦()艇遇緊急事件即時應處。作業期間遇有疑難問題,可向漁業電台或請撥「118」適時反映,也祝漁民朋友豐收滿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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