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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

「金廈海域漁業資源放流活動」兩岸首度合作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8月14日金門縣政府與廈門市政府漁政單位,分別於檳榔嶼與上嶼海域間之各自於禁限制水域內舉行「金廈海域漁業資源放流活動」,此為海峽兩岸首度共同進行漁業增殖養護魚苗放流活動,透過兩岸於金廈漁業增殖放流,讓沿近海域之魚介貝等物種更具多樣性,讓金廈海域漁業資源能永續經營,且讓物種生生不息,並可嘉惠漁民,增加收益,使金廈海域之漁業資源早日復甦。

8月14日上午10時30分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處長許志忠與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總工程師林懷遠,分別搭船抵達檳榔嶼與上嶼海域間,兩人隔海握手、寒暄後,隨即在各自禁水域內,將船上大批魚介貝類等苗種放入海中。

金門縣縣長陳福海對於首次金廈兩岸漁業資源增殖放流,特別關注與重視,因陳福海縣長公務繁忙,無法前來共襄盛舉!由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處長許志忠代表與會。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處長許志忠表示,縣長要他在此感謝大家,對金廈兩岸漁業資源永續經營利用,盡心盡力,特別致意感謝,透過兩岸共同於金廈海域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意義甚大!有效漁場養護及維護海洋生態,加速金廈海域漁業資源復甦,使資源能生生不息,亦能嘉惠漁民,增加其收益。



許志忠指出,在兩岸漁民共同利用金廈等相近之海域,雙方均有責任,共同養護此海域之漁業資源,首次海峽對漁業資源養護魚苗放流進行合作,是兩岸人民所樂見,加速海峽兩岸漁業增殖放流工作;此外,近年來,海峽兩岸海域執法相關單位積極加強打擊不法之漁業行為,成效有目共睹;但對於本次放流魚苗此處海域,應嚴加管制並取締,如電炸毒魚及地滾式加裝電魚設施之拖網、刺網及底棲籠具等網具,避免魚苗放流後,即被採捕破壞,而失其漁業增殖養護魚苗放流之效益,呼籲兩岸漁民勿前往航駛該放流之周邊海域,進行漁撈行為,違者依漁業相關法規辦理。

近年來,為恢復及保護漁業資源,推動魚苗放流,以增裕漁業資源,在兩岸漁民賴以維生重要之漁場,因此金門縣政府責促金門縣水產試驗所擔負此項重要工作,並與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選定於檳榔嶼與上嶼海域間之各自於禁限制水域內,首度共同進行漁業增殖養護魚苗放流活動之舉辦,以彰顯兩岸對金廈水域資源復育之重視,冀盼從魚苗放流的工作,推向一個新的合作起點。

許志忠表示,在雙方努力下,首次合作之成果,對未來兩岸推動漁業資源的永恆,彼此間建立良好合作漁業之交流平台,珍惜愛護海洋資源,維護海洋善用海洋,積極保育海洋資源,使金廈海域漁業資源早日達復甦。

本次「金廈海域漁業資源放流活動」所需之魚苗種類,皆為水試所自行培苗之魚苗,首次金廈海域進行漁業增殖養護魚苗放流活動舉辦,放流之魚介貝類苗為黑鯛(Sparus macrocephalus)魚苗2萬餘尾、黃錫鯛(平鯛、Rhabdosargus sarba)1萬餘尾、三疣梭子蟹(Portunus trituberculatus)及遠海梭子蟹(Portunus pelagicus)各5千餘隻,以及象牙鳳螺(Babylonia areolata)1萬5千餘顆粒。

許志忠指出,此次慎選放流之魚介貝類苗,均為金廈海域中常見的物種,而放流之種苗,其體長均在5公分以上,種苗均為健康且經過國內權威單位檢驗,無藥物殘留之魚苗,體型顆粒適於放流海域中生長,活存率較高,藉以放流魚貝介類苗,是增殖漁業資源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許志忠強調,今天所以能進行海峽兩岸首度共同合作漁業增殖養護魚苗放流活動,兩岸不餘遺力於金廈海域復育資源,鑑於兩岸間之共識,未來增殖放流已成為重要工作重點,特別在此感謝海峽兩岸相關單位與各位長官的支持與領導,能與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等漁業與研究相關單位暨協會,經過多次研商所奠定之良好基礎上,積極相約,共同合作,進行魚苗放流意義重大,才能使金廈海域漁業資源,能生生不息、永續應用,並祝首度兩岸共同舉行漁業增殖養護魚苗放流活動,成功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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