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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7日星期五

住宅補貼自即日起受理 申請至8月28日止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內政部營建署表示,104年度住宅補貼自104年7月20日日起至104年8月28日止受理申請,欲申請者,請於受理期間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申請。


為協助國民居住於適居之住宅,減輕居住負擔,內政部辦理之住宅補貼包括租金補貼、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內政部營建署強調,今年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租金補貼計畫戶數從去年的2萬5,000戶提高為5萬戶,儘量使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都可獲得補助。

在租金補貼的金額方面,今年改為依城鄉差異有不同的補貼金額,其中台北市為每戶每月最高五千元,其他縣市分別介於4000元至3000元之間。(詳附表)

今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辦理5000戶;優惠貸款額度亦改為依城鄉差異有不同的優惠額度,其中台北市最高為250萬元、新北市最高為230萬元、其他縣市最高為210萬元。

在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方面,今年度計畫辦理3000戶;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全國一致)。

內政部營建署在住宅補貼受理期間設有服務專線,電話(02)2192-0600,歡迎民眾撥打洽詢。住宅補貼申請書可於受理申請期間向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也可以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http://www.cpami.gov.tw)(點選右側「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即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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