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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8日星期六

蘇迪勒颱風侵襲 違災害防救法第31條可被罰鍰5萬至25萬元

【勁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海岸巡防署北部地區巡防局第22岸巡大隊,於蘇迪勒颱風期間,隨時掌握天候狀況及颱風動向。第22岸巡大隊表示,為維護民眾安全,已於新北市政府發布警戒區後,協助執行轄區內漁港及岸際勸離勤務。

第22岸巡大隊表示,本大隊已將所屬單位人員編組部署,針對轄區內多處觀浪地點,實施岸際人、車勸離,避免遊客因觀浪不慎落海或遭巨浪吞噬等憾事發生,並與轄區內之警政、消防等單位密切保持聯繫,以掌握轄區內災情。另持續針對海面及岸際加強監控,以因應颱風期間之突發狀況,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第22岸巡大隊強調,民眾若因擅入管制區域致遭危難者,災害應變中心得就搜救所需費用請求支付;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1條不聽勸導者,則可能被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海巡署第二二岸巡大隊在此呼籲,民眾不要於颱風期間冒險從事戲水、觀浪及海釣等戶外危險活動,減少危害發生;同時請配合危險管制區勸導工作,一旦發現(生)海上意外救難事件,請立即撥打本署「118」免付費服務電話,本署將派員前往救助;另為推動廉政效能,執行反貪、防貪、肅貪工作,若民眾發現貪瀆情事,請撥「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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