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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塗料商品」市場購樣檢測結果

【海峽兩岸新聞報】近年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以下簡稱VOC)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的議題,廣為世界各國所重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維護消費者的健康及保護環境,於油漆行、 量販店及大賣場隨機購買8件塗料商品,進行VOC最大限量值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另進行標示查核,有3件初步檢查,未依商品標示法規定。

標準檢驗局指出,本次購買之8件塗料包含4件防鏽底漆、3件建築用長期耐候性面漆及1件薄塗裝飾材料,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4908「一般用防銹底漆」、CNS 15667「無鉛無鉻防銹塗料」、CNS 15666「建築用長期耐候性面漆」、CNS 8082「薄塗裝飾材料」及CNS 15039-1「塗料與清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之測定-第1部扣除法」進行「VOC最大限量值」檢測。

至於3件(項次5、7、8)初步檢查未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之情形分別為「未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商品原產地、淨重、容量、數量、製造日期」等項目,將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查處。

VOC對大氣中臭氧和微粒的形成扮演著重要角色,在陽光下,VOC與主要來自汽車、發電廠及工業活動的氮氧化物產生化學作用,形成臭氧,繼而引致微粒形 成。臭氧、微粒和其他污染物的積聚會形成煙霧,令能見度下降,汙染環境,另吸入過高的VOC可能使人出現頭暈、頭痛、嗜睡、無力、胸悶等症狀,也會誘發過 敏性氣喘等症狀影響健康。

標準檢驗局表示,已將「防火塗料」、「調合漆」、「瓷漆」、「乳化塑膠漆」、「水性水泥漆」及「溶劑型水泥漆」6種塗料商品,納入應 施檢驗品目範圍,要求該等商品之「揮發性化合物含量」,須符合檢驗規定,始能於市面上陳列或銷售,該局亦將持續辦理該6種以外塗料商品之購樣檢測,以評估相關塗料商品,納為應施檢驗品目範圍之可行性,維護國人身體健康。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塗料商品之品質安全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塗料商品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以確保居住安全並保護環境:
1.優先選購貼附商品安全標章之「防火塗料」、「調合漆」、「瓷漆」、「乳化塑膠漆」、「水性水泥漆」及「溶劑型水泥漆」商品,或具正字標記、環保標章或綠建材標章之其它一般塗料商品。
2.建議消費者依實際需求選購適當之塗料,並盡量選購「水性塗料」,且在使用塗料時,應佩戴口罩,場所應有良好通風,並於施工完畢後,繼續通風至溶劑之揮發蒸氣,全部蒸發為止。
3.「溶劑型塗料」的使用較難處理,且溶劑比例不好控制,同時溶劑氣體濃度含量高,較有刺激性味道,若有使用必要性時,建議由專業施工人員施作為宜。
4.塗料或溶劑容器儲存時,須將容器密蓋並放置陰涼處,避免揮發性有機氣體逸散,以保障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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