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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

海巡署執行「護永專案」 展現保育決心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姚小麗/高雄報導】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為確保海洋及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自201671日起配合海巡署實施「護永專案」,持續執行全國或區域性威力掃蕩專案,藉由強勢執法與柔性擴大宣導等軟硬兼施手段,建立國人保育觀念,提醒國人共同守護我們的海洋。

105810日高雄海巡隊聯合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恆春海巡隊針臺灣西南海域,執行掃蕩非本國籍船舶越界作業及取締沿近海違規捕魚,7月11日清晨110分許PP-6002艇於高雄港二港口3.6浬處,發現高雄籍漁船「泰佑○號」(郭姓船長及1名台灣籍漁工、2名大陸籍漁工)及「泰滿○號」(駱姓船長及1名印尼籍漁工)違規拖網捕魚, 215分登檢蒐證完畢。依農委會公告「臺灣地區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禁止50噸以上漁船於12浬內拖網作業,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函送主管機關漁業署裁處,可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護永專案」及「海洋保育執法擴大掃蕩專案」,不只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更向國人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高雄海巡隊表示,為了讓我們的下一代能有海洋森林的美景欣賞,請國人與我們海巡共同攜手來保育海洋與守護海洋,使海洋資源能夠永續發展。如有發現破壞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之不當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將立即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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