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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

民眾記錯愛車停放位置 熱心員警協獲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吳姓民眾於105年8月18日22時42分左右,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10報案,說他停放於後火車站前鋒路段的普通重機遭竊,經分局員警落實勤務擴大協尋範圍,順利於1小時內為吳姓民眾尋獲愛車。

據了解,吳姓車主於夜間搭火車下車後,欲騎乘他停放在前鋒路的機車回家,因當時接近深夜他返家心急,結果發現他停在後火車站前鋒路上重機不見了,於是就撥打110向警方報案。

該案經東寧所所長許明富率警員李景德及戴央傑,另偵查隊採證組偵查佐高應龍等前往現場勘查採證,立即實施小順風搜尋前鋒路及大學路一帶,均未能尋獲該車,雖再請吳姓車主仔細回想停放位置,車主卻向警方表示「確定是停在前鋒路上」,員警只好再利用各種方法,再次分析吳姓車主所陳述內容及調閱附近監視器,均未發現車主停車時的影像。

警方根據經驗法則,懷疑車主很有可能將車停放在前火車站的馬路上,許明富所長遂調派員警前往前站擴大搜尋,最後終於在火車站前站北門路二段16號尋獲該車,避免一件誤報案件。

當車子尋獲後,吳姓車主才恍然大悟,原來是他記錯了停放位置,當場向警方頻頻表示歉意及感謝之情。(圖片引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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