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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海巡署強化公海漁業巡護 力拼解除歐盟黃牌

【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所屬直屬船隊巡護八號,於本(107)年度410日至59日,順利圓滿完成第1航次共30日之「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海巡署署長李仲威率艦隊分署分署長謝慶欽前往慰問執勤同仁辛勞,並頒發加菜金以表勉勵。
本次任務首次加入兩名女性生力軍,皆是畢業於海事學校後考取警察特考分發至本隊巡護船服務;隊員余婷婷、葉亭均兩位均持有一等船副專業證照,曾任民間公司船副職務,此次投入遠洋巡護任務,增添執勤活力及嶄新氣息,再造兩性平等工作環境,歷經漁業巡護任務除了更加瞭解我海巡人員執行遠洋護漁工作艱辛及漁民在遠洋捕魚作業的辛苦並藉由登檢漁船時向我國漁民宣導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及保育觀念。
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通過及後採納之「負責任漁業行為準則」,而我國於民國78年起執行遠洋巡護任務,迄今已逾27年;海巡署恪遵政府積極參與「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等區域性漁業組織之政策,我國身為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早已與美國、紐西蘭、庫克群島、法國、澳洲及日本等六國建立公海相互登檢機制,藉參與國際漁業合作執法,確保漁船遵守國際漁業規範並維護我國漁民作業權益時,增加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
「哪裡有合法作業漁船,海巡署船艦就在那裡,護漁不護短」是海巡署服務漁民、保護漁船作業的方針,故不僅是在台灣周邊海域,即使在中西太平洋海域也可見到海巡署巡護船的身影,艦隊分署願做先鋒,使國際社會均理解我政府重視漁業資源的養護與管理的決心。
  巡護八號船於本(107)年410日啟航後,巡護區域橫跨中西太平洋委員會公海海域(A區)及沖之鳥海域,,至本(5)月9日止,總航程達4,365浬,登檢、慰問本國籍漁船13艘,為公海巡護之努力;並將持續精進公海巡護作為,期使歐盟對我解除黃牌,提升我國致力海洋保育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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