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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日星期一

衛、警聯合查獲洗髮乳製品地下工廠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吳忠謙/屏東報導】國內繼前發生大統長基食品廠高O利,以低價棉籽油混充高級油牟利;郭O成等人經營地下油廠,以餿水油、回鍋油、飼料油混充食用油等不良商人食安事件後,於104年7月29日接獲民眾檢舉,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稽查人員結合潮州警察分局人員,前往屏東縣萬丹鄉新社皮段07770000號地號鐵皮屋,查獲未經主管機關申請登記許可,擅自生產自稱「肯恩美髮」洗髮精之類乳製清潔用品生產工廠。

現場員工馬0圓(女、55歲)、林0閔(男、32歲)正在操控攪伴機製造生產,當場查扣工廠內「髮粧水、角質磨砂膏100g、角質磨砂膏500g、造形膏、頭皮保護液、肽力燙-劑、受損髮燙劑、髮燙劑π2、髮燙劑π1、Q妹生化燙劑1π黃瓶、Q妹生化燙劑2π黃瓶、Q妹生化燙劑1π灰瓶、Q妹生化燙劑2π灰瓶、1膏離子熱塑燙、2膏離子熱塑燙、1L受損髮專用燙劑、1L氨受損髮專用、2氨水受損髮專用、洗髮精綠瓶、洗髮精粉紅瓶、葉綠素洗髮精、胺基酸洗髮精、π洗髮精2000ml、π洗髮精1000ml、護髮潤絲精、玫瑰豐盈護髮精、頭皮清潔液各1瓶(包)」等共27件等(產品)證物一批。

另工廠內有「實驗室、攪拌區、半自動加工區、原料區、包裝區、倉庫等生產原料、機械器具、成品、半成品」等數量龐大疑似犯罪生產工具,已通知工廠負責人吳O文(台北人)到場,並責付工廠負責人吳男代保管。

工廠員工吳女,55歲,任工廠領班,林男、32歲,任作業員,二人均無前科,二人受僱於老闆吳O文,業已三年,對於工場生產產品行銷,均不知情。工廠負責人吳O文接獲本案衛生、警察聯合稽查人員通知後,迅即自台北南下說明。

工廠負責人吳0文晚間到達潮州警察分局接受衛生、警察聯合稽查人員偵訊時表示,他在台北淡水設有「精O化工有限公司」自己任負責人,主要生產洗髮精、髮粧水、角質磨砂膏等,不含藥的成品,免經衛生署許可,含藥的成品,有衛生署許可證,在這次案子中,因工廠設在農地上,沒有申請登記,產品都是賣給美髮店(院),沒有特定賣給誰,新客戶自動從產品上面的地址、電話購買,工廠負責人吳男訊後,經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移送偵辦。

潮州分局長顏榮泰表示,製作未經核准、標示來源不明之民生用品引響民眾健康甚鉅,警方會配合衛生局人員積極查緝,本案衛、警合作順利共同查獲本案,同時提醒員警,對於轄內各類生產工廠應加強訪查,配合清查不法工廠,協同其他行政機關,共同維護民眾民生用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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