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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

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條件放寬 不用檢附排氣檢測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為鼓勵民眾淘汰二行程機車,公告臺南市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加碼補助方案,即日起申請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不需再檢附排氣檢驗紀錄,申請手續更簡便。環保局表示,今(107)年是臺南市三年三階段補助方案最後1年,每輛補助2,000元;明(108)年度補助款只剩500元,請市民把握今年最後機會;若搭配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最高可達2萬6,000元。

環保局說,4月17日環保署公告修正「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規定,二行程機車無需檢驗,於車輛辦理報廢及回收後,即可向環保局申請汰舊補助每輛2,000元;臺南市政府根據這項規定公告加碼補助方案,取消應檢附排氣檢驗紀錄的規定。

環保局指出,二行程機車易因燃燒不完全產生青白煙,排放的碳氫化合物是四行程機車的17倍,一氧化碳約為2倍,成為空氣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臺南市尚有11萬4千餘輛二行程機車,市府除推出補助方案鼓勵汰舊換新,同時在人口密集區域、市區主要路段、市場及工業區鄰近路段加強二行程機車攔檢,檢驗不合格者若已完成當年度定期排氣檢測,則給予14日改善期限,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者逕行告發;檢驗不合格且未完成年度定檢,當場開單告發,處1,5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呼籲,請市民把握今年度的汰舊補助機會汰舊換新,相關補助資訊可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二行程機車汰舊,以及新購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http://epb3.tainan.gov.tw/air/tneb/)查詢,或打環保局專線電話(06)3354359,由專人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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