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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

在原住民保留地上非法掩埋不明廢棄物 原鄉居民發出怒吼

【記者賴以理/屏東報導】位於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的原住民保留地,近日爆出有業者非法整地、回填脫硫渣與不明廢棄物,有濫用原住民保留地不當開發情事,瑪家鄉長梁明輝、屏東縣議員陸月嬌與車牧勒薩以、瑪家鄉民代表林秀吉主席等地方首長與民意代表,於2017712日率領當地居民百餘人到現場抗議業者非法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也大聲疾呼屏東縣政府應積極介入與要求業者立即停工,並接受第三公正單位履勘與調查。
位於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的原住民保留地,有業者在這片土地上大興土木開挖,並一車又一車載運不明廢棄物傾倒掩埋,讓毗鄰地主及當地居民懷疑是有毒廢氣物被傾倒在原住民保留地上,而且當地居民與民意代表屢經請求,業者卻變本加厲繼續傾倒,近期內也調查出來業者向縣政府申請原住民保留地是要興建安養院,與原來的申請案大不相同。屏東縣議員陸月嬌於127日邀約屏東縣政府相關單位、地方民意代表及業者,到現場勘察與要求停工,然而業者不理會縣政府要求,仍繼續傾倒與掩埋不明廢棄物。對於縣政府消極的處置與業者否認違法、一意孤行,當地居民備感威脅與不被尊重,遂於今日發動地方首長、民意代表及居民包圍工地現場,抗議業者不當開發與不尊重當地居民的生存權利,要求業者立即停工與接受調查,還給當地居民一個居住的安全。
 到現場支持抗議的瑪家鄉鄉長梁明輝表示,瑪家鄉公所歡迎合法的開發案,但對於業者濫用開發以及傾倒掩埋不明廢棄物在原住民保留地上,站在鄉公所的立場是要嚴正指責與要求立即停工,以確保當地居民的生存安全與土地的純淨。
帶領民意代表與當地居民的屏東縣議員陸月嬌也表示,這片原住民保留地是要蓋安養院,因種種因素轉手賣給另一業者,而業者無心開發興建安養院,卻以掩耳盜鈴之勢開挖保留地,把外面一車車的不明廢棄物掩埋在這片土地上,嚴重污染當地環境,業者把原住民保留地當做什麼?把當地居民生命財產當做什麼?唯有業者立即停工接受縣政府的履勘與調查,才是惟一的處置方法。
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列預算補償之。」由此可知,業者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法令讓當地居民行使「知情權」,實為違法;採取掩人耳目非法掩埋不明廢棄物於原住民保留地上,亦為違法。

然而業者口口聲聲說一切事情合法,又拿不出相關證明與紀錄,也不明說是何種廢棄物被掩埋了。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第3款「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第5款「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將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然而屏東縣政府僅以《區域計劃法》處六到三十萬元的罰緩可連續開罰來懲處業者,這樣也未免太輕放業者,不顧百姓生命財產安危與土地污染之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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