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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

役政署:產業訓儲替代役-企業並無壓低薪資,是役男服役新選擇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臺北報導】立法院於5月26日三讀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在於新增一項「產業訓儲替代役」類別,開放專科學 校以上畢業役男得申請至民間產業機構從事技術工作,及時銜接就業並同時提供產業技術人才。內政部役政署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即將實施的產業訓儲替代役,其 中企業每申請一名大專學歷役男,首年每月需要繳納28,000元的費用,除支付役男薪俸以外,其餘費用將提供役男第1階段基礎訓練與第2階段的薪俸、保 險、撫卹及機制運作等支出。

內政部役政署強調,碩博士薪俸標準均比照研發替代役,因服役首年為法定替代役役期,才讓大專畢業生比照義務役上兵薪俸再加主副食費、住宿津貼及交通津貼合 計19,469元。至於役男第3階段2年服役期間的薪水,於入營前均由役男與企業自由洽談議定,每月至少會領取28,000元以上,否則,役男可以不選擇 到該企業上班。

產業訓儲替代役-企業並無壓低薪資,是役男服役新選擇。內政部役政署補充說明,產業訓儲替代役是現行常備兵役、一般替代役與研發替代役以外新增另一種服役方式,提供役男在生涯規劃上更多元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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