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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男不滿外送區遭停車占用 狂偷4頂安全帽丟棄遭送辦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李姓男子(30歲、北區人)擔任某外送平台送貨工作,騎乘機車穿梭市區道路;因平日也常接獲某百貨公司員工訂單前往送貨,並將機車停在百貨公司所規劃之美食外送區;但外送區也常為一般顧客機車所停放,以致心生不滿,竟於4月7日、11日、5月17日等日,趁前往送貨時離開時,逕將停放外送區之機車上4頂安全帽取走,並將安全帽載至距離250公尺外之巷道長凳上丟棄。

案經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接獲報案,除詳予調閱監視器比對,也協調業者裝設熱點地區監視器,終於在其5月17日再度取走安全帽時拍攝下行竊畫面,並逐一比對鎖定李男連續竊盜犯行;27日早上11時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搜索,並帶同前往取回丟棄之安全帽3頂(1頂已不翼而飛),並將其帶回調查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調查中發現,李嫌分別於4月7日下午15時騎車經過百貨公司樹林街之機車通道,竟刻意停下機車,徒手取走停放於外送區2輛機車上之2頂安全帽(分別價值800元、6,500元),並放入其外送箱內離開;同月11日夜間21時許,則是前往外送物品準備離開時,再順手取走隔壁停放之機車安全帽1頂(價值1,000元);但也因相關影像攝錄距離過遠,無法第一時間察覺其犯行。
    
經南門所員警與百貨公司協調並即刻加裝監視鏡頭,也在5月17日再接獲安全帽竊案時,在女警詹雅淳細心比對下,終於發現行竊之李男,也再反覆比對之前案件資料,從車輛、穿著、安全帽等特徵,成功鎖定李男就是這2個月之行竊安全帽之竊嫌。
    
員警也在27日一早持搜索票前往李嫌住處搜索,並出示相關影像證據,順利將其帶同前往距離行竊地點250公尺外之巷道長凳上取獲所偷來卻又立即丟棄之3頂安全帽(其中1頂已不見),並也將其帶回調查後依竊盜罪嫌來送辦(不滿其他顧客之機車停放美食外送區,致其停車送貨不便,憤而取走安全帽懲罰)。
    
第二分局表示,任何竊盜案件均為警察所重視,「偵破是最有效之預防」,也會窮盡方法來調查全力偵破打擊遏制宵小再犯;本案也是員警與商家共同合作,建立調整完善防盜監控設備,以將連續犯案之安全帽竊嫌迅速緝捕到案送辦以防制再犯,也呼籲如有發現任何可疑人事物均可立即撥打110來報案。(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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