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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

高雄榮家預立醫療決定書宣導 尊重自主保障個人善終權益

【記者于郁金/高雄報導】「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是我國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更是全亞洲首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其目的係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近年來高雄榮家積極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透過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讓住民與家屬為「生命如何善終」提前做好準備、讓人生終途更顯從容無憾。
  
高雄榮家特別邀請高雄榮總家醫科朱晏德醫師蒞家為住民長輩們宣導「病人自主權利法」精神,此一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並提到所謂「五福」其出自《尚書‧洪範》:「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修好德、五曰考終命」。這五項是生要長壽,死要安樂正是壽終的最佳註解;讓長輩在生命終了前,擁有知情、選擇及決定權,推廣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病人善終權益和促進醫病和諧。
   
榮家高齡98歲祖伯伯分享:人生謝幕,抉擇在自己,他在去年透過保健組護理人員與高雄榮總家醫科的協助下,完成屬於自己「預立醫療決定書」,不讓孩子們陷入抉擇痛苦深淵;正因為唯有好的溝通與告別,充實活著每一天,才能同時創造生者與逝者圓滿。
   
郭豫臨家主任表示,期盼透過宣導講座,讓更多長輩可以藉由「預立醫療決定書」簽署,提早決定自己未來,好好說再見,住民長輩常說榮家就是我家,儘管大夥兒來自四面八方,但我們人生最終站都是相同的;希望長輩們在終點前這一段路,可以自在、輕鬆,留下更多時間和空間,給自己最愛的人,因為「活著,是最好的禮物,善終是最美的祝福」,隨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推動漸趨成熟,在不可逆的生命末期,選擇在榮家接受緩解不適症狀、重視心靈、社會與靈性層面需求安寧緩和照護,這也是榮家持續努力推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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