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二分局提醒用路人:於雨天開車時,請務必行前檢查胎紋及胎壓、開亮頭燈,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適當減速慢行,減少變換車道,以避免事故發生。
市警二分局提供雨天行車應注意事項小叮嚀:
1、開啟車頭大燈:保持良好的行車視線、提高自身車輛辨識度
2、注意水漂效應:
(1)雨天時道路積水或形成水膜,若車速過快積水來不及順著胎紋排開,則產生輪胎輕漂在水面的「水漂效應」,進而造成車輛打滑、失控等危險。
(2)避免產生水漂:連續大雨易導致路面濕滑,再加上道路上容易發生水霧影響視線,因此在大雨行駛時盡量以不造成壅塞的狀況下適度降低車速,以免前方有狀況反應不及。
3、騎乘機(慢)車時應穿著亮色雨衣,不可邊騎車邊撐傘。
4、注意行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圖片來源:交通部道安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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