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6月4日15時許,接獲健康路三段地方法院郵局來電,稱有民眾臨櫃提款疑似遭詐騙,本分局育平所警員黃欣梅、黃賜雄立即趕往郵局協助,成功攔阻120萬遭詐騙,並護送老翁安全返家,以及特別囑叮嚀家人應注意事項,家屬表達萬分謝意。
警方表示,該案係高齡92歲翟姓老翁,4日在家中接獲1通未顯示來電的電話,對方自稱是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劉佳文,稱翟民身分遭到冒用,涉嫌金融秩序法需提領新台幣120萬讓檢察官監管,詐騙集團對其身分相關資料皆瞭若指掌,致翟民不疑有它,依照指示前往郵局提領現金,郵局人員驚覺有異,機警通報警方到場,經員警解說並明確告知此為詐騙老梗,翟民始恍然大悟,放棄提領現金,成功攔阻新臺幣120萬,翟民慶幸能遇警方與郵局行員積極協助,守住大輩子積蓄。
育平所長王高邦發現該詐騙被害案件情節仍是以假檢警詐欺舊方法,然在被害人個資遭詐騙集團掌握下,利用翁姓老翁有延遲繳交電話費之問題,假借電信公司催繳而引誘被害人掉入情節,加上因高齡因素,社會接觸與敏感度欠佳下,若遇事身旁無適當的人提醒與協助,真的非常容易受到詐騙。
分局長甘炎民表示,民眾面對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都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至公務機關說明,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若接到電話提及「涉及刑案」、「司法調查」、「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字,都是詐騙集團慣用伎倆,一定要提高警覺,如接聽到疑似詐騙電話,務必要冷靜地牢記「1聽、2掛、3查證」並撥打110或165防詐騙專線,以免受騙上當;另呼籲家中有高齡者之民眾一定要協助做好當前社會易被害事件的提醒與叮嚀,或長者遇事要能第一時間能主動與渠聯絡協助處理與辨別,詐騙犯罪雖無所不在,唯有小心查證才能讓犯罪無所遁形。(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分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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