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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程序 金門縣府邀請各鄉鎮公所說明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12月1日農民向金門縣議會陳情反映,表示地區不少農友,在農委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公布前就已完成高粱收割作業,或申請時遭受困難,爰特向縣議會陳情,希望能放寬天然災害救助申請,讓農民得以申請到補助;金門縣政府2日下午特別召開「金門縣各鄉鎮9-10月旱災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協調會議」,由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金寧鄉鄉長楊忠俊、金沙鎮鎮長吳有家及其他各鄉鎮公所承辦人員出席與會,本縣農業試驗所楊慧明所長及建設處農林科亦出席說明。

因乾旱公告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此次為金門地區首次辦理,各鄉鎮公所於受理時可能因為各種受理樣態不同,處理方式也略有不同;考量近年來因受極端氣候影響,後續仍有可能發生類似天然災害救助情事,且地區契作模式又與臺灣不盡相同,爰希望藉由此次會議,討論出一個各鄉鎮認同之可行性方案,讓爾後受理申請作業更加順暢。

會中首先由建設處就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受理流程及農民申請時所需文件進行說明,針對民眾送件部分,各公所受理農民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於作業期限內應先受理收件,資料若有不全事後再請農民於期間內補正,核發對象應以現耕人為主。

另針對公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期前,已收割耕鋤又無進行拍照作為佐證資料者,先於系統判定不合格並註記高粱已收穫;後續如獲中央同意以農友繳交農會乾燥中心清冊作為佐證,再另行辦理後續補件作業;至於各鄉鎮公所實地查勘時,可事先協調農試所人力支援協助災損現場拍照,後續亦將開放農試所契作系統供鄉鎮公所承辦人員查詢。

金門縣府強調,縣長楊鎮浯相當重視此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因未來極端氣候影響,後續仍有發生相關天然災害可能,此次邀集各鄉鎮公所代表,就是希望未雨綢繆、簡政便民,讓民眾得以申請天然災害救助,減少農民生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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