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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

守護食安 臺南市府: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因應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明(110)年開放進口,市長黃偉哲要求相關局處嚴格把關豬(牛)產品管理,務必確立源頭和市場管理,保障市民權益;自9-12月共辦理23場次跨局處聯合稽查,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衛生局表示,輔導本市肉品製造業、輸入業、餐飲業及販售業之豬原料原產地標示,計20,482家次;抽驗肉品共307件(豬190件、牛117件),檢驗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21項),結果皆符合規定;選擇保安公有零售市場等幾處建立標示示範區,避免業者不知如何標示或未標示而受罰,營養午餐團膳業者、肉品工廠及肉品輸入業者宣示使用國產肉品及不進口萊豬;此外,寄發本市使用豬原料相關業者約6000件公文,並附上標示規定及標示貼紙。
       
農業局8月率先推出本市國產豬肉標章輔導措施,核發1,277家,提供民眾消費識別;為推廣國產豬肉,於11月21日首辦第1屆本市肉燥飯節爭霸賽,並加強源頭管理把關民眾食用安全;輔導本市業者申請農委會推動之臺灣豬標章達1,040家,為利業者申請,由各區公所作為申辦窗口;另經發局亦輔導業者申請,將於110年1月15日、31日分2梯次送農業局,統一寄送中央畜產會審理;經發局已輔導超市賣場310家次原產地標示,目前已有14家設置國產豬牛肉專區;另針對40家工廠團膳業者,亦辦理6場次宣導會議。

依據市場處調查已張貼本府農業局推出之國產豬(牛)標章,計豬肉攤張貼608張(含加工品),牛肉攤則張貼56張(含加工品),也與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共同舉辦7場說明會,宣導臺灣豬標章及標示肉品原產地。
  
衛生局強調,明(110)年新規定正式施行後,本府衛生局加強後市場的查核及抽驗,規劃每月稽查800-1000家次,未依規定標示者,依違反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檢出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處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標示或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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