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王椿富見狀後先安撫李女情緒,經詢問事情始末,得知李女於1 月3日騎車從租屋處至超商繳費,返家後才驚覺HTC手機已不在身邊,心想出門時僅穿著寬鬆衣褲,定是於途中某地掉落。無奈雖於行進路線來往尋找多次仍無所獲,失望難過之際方才請警方提供協助。
警方知情後先使用個人手機請翁女撥打其號碼多次,均可打通但無人接聽。警方研判翁女手機應遺落在路邊,只是尚無路人拾得。警員王椿富告知李女尚有一法可試,唯李女須知其gmail正確帳號密碼,當場李女於電腦登入『Android 裝置管理員』後,點選「尋找我的Android 裝置」,地圖顯示手機目前位置在鹽埕區五福、大智路口警方立即陪同李女步行前往沿路搜尋,終於在該路口的7-11超商內找回掉落手機。後李女重返五福四所,向警員王椿富連聲道謝,拜今日先進科技所賜,尋回其彌足珍貴之個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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