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

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役政署:回應替代役役男恐淪企業或政府的廉價勞動力非屬事實

【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對於近日部分媒體報載「替代役役男恐淪為私人企業或政府部門節省人力成本的廉價、非典型勞動力」役政署回應媒體報導。役政署表示,服兵役是國民應盡之義務,替代役為兵役制度之一環,因應政府實施募兵制,為符合兵役公平,吸收國防部因募兵所減少之常備兵役需求員額,轉服替代役。

 役政署指出,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3條規定,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與政府機關人員執行一般公務之性質不同,尚無淪為廉價勞動力之虞,或所稱濫用非典型人力之情事,且各需用機關提報年度替代役人力需求時,均請避免以替代役役男取代正式公務人力及影響就業市場。

役政署進一步表示,至於105年起推動之產業訓儲替代役,則是提供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役男於企業從事技術服務工作,以兼顧就業與服役之機會;役男第1年服役期間主要為義務役性質,並接受相關產業之訓練,以培訓為企業中堅幹部,企業除繳交產業訓儲費每月至少2萬8,000元,更需提供未來適當薪資待遇等誘因,且經過雙方面試、媒合,才能吸引優秀役男到企業服務,因此役男並不會成為私人企業廉價勞工。

役政署指出,考量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在用人單位服役內容與一般常備兵不同,現行專科學歷役男第1年服役期間薪俸除比照義務役上兵薪俸外,並另外支應主副食費、住宿津貼、交通津貼、保險、醫療撫卹、慰問及生活扶助等費用,每月合計為2萬2,780元;役男第2年起服役期間薪資係由用人單位依同工同酬、不低於業界薪資水準,與役男於面試、媒合時先行議定,月薪不得低於2萬8,000元,並加給激勵獎金,經統計用人單位提供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平均月薪約為3萬9,000元,顯符合市場薪資行情與使用者付費原則,不致影響就業市場運作。

役政署表示,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且符合替代役從事社會服務,投入社會公益之宗旨,一般替代役役男將優先分發從事社會公益類役別等機關,讓其專長專用,適才適所,透過服務學習,服役更有意義,鼓勵替代役青年們發揮專長和服務熱忱;另將持續要求用人單位進用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須以從事技術性工作為主,並透過媒合與多元產業培訓儲備為中堅幹部,讓企業找到人才,役男也能掌握自已的職場未來,共創雙贏。


沒有留言:

 
Blogger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