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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日星期五

電費每戶回饋800元,自104年1月6日起之帳單回饋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臺北報導】經濟部為回應外界及社會期待台電回饋盈餘,電費每戶回饋800元,全台1173萬戶獲回饋,並自104年1月6日起之帳單回饋,農曆年前近九成可受惠。

經濟部衡量對社會經濟環境與物價之影響及社會接受度,責成台電將103年受惠於國際燃料價格下跌,所節省的成本約94億元,排除空戶後,回饋給一般民生(住宅與小商店)用戶,分別為住宅1080萬戶、小商店93萬戶,全國合計約有1,173萬戶,皆能實質獲得回饋,每戶回饋金額為800元。

經濟部表示,本次回饋採一次發放方式為原則,將自104年1月6日起之電費帳單用戶,即可享受電費扣抵,民眾可以在電費單中,看到台電於電費單中加註列示的「103年燃料節省成本回饋」欄位及回饋金額,扣除金額超出當期電費時,以當期電費為扣除上限,未扣完的部分,下一期還可以繼續扣抵,扣完800元額度為止;另外,為符合公平原則,如果用戶103年度電費未達回饋金額者,以扣減103年電費總數為限。

經濟部強調,台電此次電費回饋,是希望能回饋給一般民眾及小商家,經統計,自104年1月6日起,至農曆年過年前,適用之1,173萬戶中,估計約87%,共1,020萬戶可獲回饋;另外,以住宅用電為例,據台電估算,明年首期電費帳單,初步估計約有三成的住宅電費帳單將為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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