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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職災就醫可自印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綜合報導】保局為提升職災勞工就醫權益,自104年1月1日起,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可逕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勞保被保險人遭遇職業災害,如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就醫,可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住院30日內之膳食費半數等醫療權益。因此,歷年來勞保局均按年度於每年底將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寄送投保單位備用,投保單位於書單用罄時,得至本局各地辦事處申請核發。

現在,勞保局在便民及節能的考量下簡化程序,自104年起,符合職業災害規定者得自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職業傷病醫療書單,並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即可持往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使用,勞保局不再按年度寄發。

為方便下載及使用便利性,勞保局同時修正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格式,除將醫療書單整併為單頁上、下聯外,並取消書單限用年度之規定。

職災醫療書單係提供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就醫時使用,投保單位填發書單前可先詳閱書單背面使用說明,以減少誤用情事。

勞工如發生普通傷病需就醫治療,仍應以健保身分就醫。相關表單下載路徑: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bli.gov.tw/)首頁/勞工保險/書表及範例/給付業務所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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