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今年3月初臺南市環保局接獲社群網站通報,在近86快速道路興農段土地遭堆置大量營建廢棄物,環保局經過現場監控,現場見有怪手正進行整地掩埋情事,立即進場查獲正在整地的業者。據工程行現場吳姓負責人表示,其承攬民間房舍整修拆除之營建廢棄物,載運至該地暫置。惟查該工程行因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並隨意堆置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及第41條規定告發,涉及刑法部分並依同法第46條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