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非都市土地依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有不同管理規定,民眾在使用土地前應先了解相關法令,以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產生違規情形;地政局也會持續宣導農地應維持農用原則,並提醒民眾如有設置農業設施或太陽光電設施等需求,應依相關法令先行申請,確保土地利用符合規範。
佳里地政事務所主任吳昭霖表示,農地利用議題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地所特別利用蜀葵花文化節活動,向民眾宣導非都市土地使用規定與「農地農用」政策,並介紹「更正編定」制度;所謂更正編定,是指土地如果能提出證明文件,證明在政府公告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前或編定期間即已合法變更使用情形,即可申請辦理更正;舉例來說,若農地上在民國65年(部分地區為62年)以前即已存在合法房屋,且現場仍有舊有建物存在,並能提出水電證明、稅籍資料、建築執照、建物登記證明或舊航照圖等相關資料佐證,經審認後即可申請辦理更正編定,使土地使用地類別與實際利用情形相符,可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佳里地政事務所表示,透過參與在地文化活動與民眾面對面交流,不僅能即時回應民眾對土地利用疑問,也能將土地合法利用觀念以更生活化方式傳達給民眾;學甲蜀葵花文化節除了是春季重要賞花盛事,也成為宣導農地保護與土地合法利用重要平台;未來佳里地政也將持續深入社區,透過多元宣導方式,讓土地利用觀念更加普及,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與地方永續發展。(臺南市政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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