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藏》嚴選金城廠與金寧廠之優質高粱酒基為核心,經匠心調和後灌裝於特製1,000公升陶罈,並靜置於金門特有花崗岩坑道中,在終年溫濕適宜且避光穩定天然環境下進行深度「熟陳醇化」;陶罈微呼吸,使酒液在歲月中緩慢轉化,讓酒體兼具老酒深厚底蘊與新酒靈動穿透感,呈現芳香綿甜、層次堆疊風味表現;每一次開罈,都是時間所成就風味鉅獻。
金門酒廠董事長吳昆璋致詞表示:《千金藏》之名,取其『千金』寓意珍貴與吉祥,『藏』則象徵封存、熟成與典藏;我們推出《千金藏》,不只是一款酒,更是一項面向藏家長期窖藏服務;就像早期人們會為女兒成長封一甕「女兒紅」、為金榜題名封一甕「狀元紅」一樣,酒不只是酒,更是一段時間見證、一個人生里程碑紀念;透過《千金藏》,我們希望讓每一次封藏,都成為值得被珍藏故事;也讓金門高粱酒在時間中持續累積風味與價值,陪伴藏家走過人生重要時刻。
本次「儲酒銀行」1000公升-59 度《千金藏》金門高粱酒,採限量「包罈」專案銷售,並提供全方位專業管家服務;訂購者除可享有免費3年坑道儲放外,亦可申請延長保管,最長可達15年;窖藏期滿後,將由金門酒廠頒發官方「窖藏證書」,見證歲月熟成所凝聚珍稀價值;另針對單筆訂購5罈以上貴賓,亦開放自備包材與專屬包裝設計,提供企業或家族打造傳世私藏極致客製選擇。
金門酒廠儲酒銀行自2021年推出「長江酒窖」陶罈窖藏方案以來,持續吸引藏家與企業認購支持,並逐步建立金門高粱酒在典藏與窖藏服務上市場辨識度;近年亦陸續推出「將軍酒窖」與醫界專屬「杏林酒窖」等主題酒窖,讓儲酒銀行服務更貼近不同族群典藏需求,以「時間窖藏」獨特魅力,走向更具辨識度典藏市場。
金門酒廠「儲酒銀行」1000公升59度金門高粱酒銷售作業要點:
1、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酒)推出「儲酒銀行-1,000公升」銷售專案,嚴選金城廠、金寧廠兩廠優質高粱酒基完美調合,打造出老酒底蘊與新酒穿透感兼具的59度風味鉅獻,匠心勾調儲放於1,000公升陶罈中,並窖藏於金門特有終年溫濕適宜之花崗岩坑道中,經由時間推陳之「熟陳醇化」、賦予酒體蘊藏之口感層次。
2、銷售期間與數量:本酒品銷售專案不定時推出,銷售期間與數量詳見金酒官網公告。
3、銷售品項與價格:
(1)1000公升59度金門高粱酒採「包罈」方式專案銷售,交貨時以0.75公升玻璃瓶盒裝分裝(產品名稱:0.75公升-59度千金藏金門高粱酒),每罈分裝數量為1,334盒。
(2)訂購人單筆訂購數量達5罈以上(含),訂購人可選擇自行提供酒品相關包材,交付予金酒產製包裝,惟應支付金酒另提供之相關包材費用、灌裝費用,屆時金酒另行報價。
(3)訂購數量與價格:優惠價格以單筆訂購單數量為準,不得跨單併計;相關訂購數量、每罈單價/新台幣(含稅)參考如下:①1~4罈:1,620,000元;②5~9罈:1,587,600元;③10罈以上:1,539,000元。
4、酒品訂購作業:
(1)訂購人每筆最小訂購量為1,000公升59度金門高粱酒一罈。
(2)本酒品銷售專案自公告日起算得免費儲放三年,訂購人於訂購時應簽署銷售契約書,並選擇是否委託窖藏保管或延長窖藏保管,延長窖藏保管年限最長以12年為限,保管期計15年。
(3)訂購人需先預付延長窖藏保管年限費用,相關窖藏保管年限、每罈保管費/新台幣(含稅)參考如下:
第1~3年免費、第4年104,500元、第5年195,500元、第6年287,000元、第7年380,000元、第8年476,500元、第9年578,500元、第10年684,000元、第11年794,000元、第12年907,500元、第13年1,009,500元、第14年1,112,000元、第15年1,216,500元。
5、委託窖藏保管期間管理:
(1)窖藏保管期間若發生酒品滅失破損(含品質變異)由金酒公司以窖藏同年份酒體更換之。
(2)本案酒品於窖藏保管期間,因陶罈醇化作用使香氣溫潤柔和及順口細膩,惟酒液儲放於陶罈自然蒸發作用將致酒品每年約有2%揮發損耗,於窖藏保管期間致酒品揮發損耗乙節,屆時統一由金酒公司以窖藏同年份酒品,補足1,000公升滿容量分裝後交貨。
(3)若訂購人於延長窖藏保管期限屆滿前提領委託窖藏酒品,金酒即頒發(窖藏期間)窖藏證書,但不退還未屆期之延長窖藏保管費,訂購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訂購人得於酒品窖藏保管期間上班日向金酒公司申請參觀本案儲酒坑道(請於1週前電話預約,連絡電話:082-325628#86306、86363)。
6、酒品分裝作業:
(1)本案酒品係以成品方式交貨,由金酒提供相關包材(含0.75公升玻璃瓶、簡易外盒、封套、外箱等整套包材)、代客分裝為盒裝0.75公升玻璃瓶交貨。
(2)訂購人單筆訂購數量達5罈以上(含),訂購人可選擇自行提供酒品相關包材,交付予金酒公司產製包裝,惟應支付金酒公司另提供之相關包材費用、灌裝費用,屆時金酒公司另行報價。
(3)訂購人自行提供包材應注意下列事項:
①訂購人自行提供酒品包材(如玻璃瓶、瓷瓶、外盒、外箱等)、包裝設計、開發、打樣等製作所需成本費用,概由訂購人自行負擔,訂購人並應於包材設計開發階段提供相關資料供金酒公司審核,於金酒公司審核通過後始得進行包材大貨生產,包材品質要求概以金酒公司品質管理標準為準。
②訂購人單筆訂單購買達5罈酒品得開發設計2款產品包裝,每增加5罈得再增加開發1款產品包裝,以此類推。
③如因訂購人酒品包材設計開發、製作時程延誤,致酒品窖藏保管年限屆滿後無法如期進行酒品灌裝、提領作業,訂購人應支付所衍生次年度全額酒品窖藏保管費。
④包裝設計應具創意與美感,不得涉及當代政黨政治議題,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有損及金酒公司品牌形象之情形。
⑤訂購人所提供之產品包裝應注意產品名稱及設計圖稿等不得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如該品牌名稱尚未註冊,應以金酒公司作為申請人辦理商標註冊及後續管理、維權事宜;訂購人已取得之品牌名稱、商標、包裝設計等智慧財產權並應轉讓予金酒公司所有。
⑥訂購人應提供酒瓶容器符合「酒盛裝容器衛生標準」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相關證明文件正、影本各乙份(影本上應加蓋訂購人印章)交金酒公司備查。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未成年請勿飲酒)(金門酒廠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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