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由陳參議祥麟主持,會議中承辦單位先報告近期微型電動二輪車稽查態樣,指出隨著十一長假臨近,預計將有大量陸客湧入金門旅遊,為保障交通安全與秩序,縣府觀光處配合警察局及監理站提前部署應變措施,重點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管理及交通安全宣導。
觀光處說明,近期稽查方面,自9月12日起持續進行,由觀光處與警察局聯手於金城車站周邊展開實地稽查及交通安全宣導,重點包括駕駛人年齡確認、騎乘安全宣導及交通規則遵守情形,此外縣府亦加強對旅客及民眾的交通安全宣導,製作宣導卡片及拍攝交通安全影片,提升陸客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本次會議重點在於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源頭管理,金門縣府除與監理站、警察局建立跨機關聯合稽查機制,確保旅客安全與交通順暢。
金門縣警察局會議中指出,違規開單數中,超載與未戴安全帽占7~8成;陸客對租用微型二輪車交通知識不足,如不諳道路標線標誌、逆向行駛、斑馬線上停車等。
監理站亦承諾將加強管理與教育訓練,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已納管,需掛牌並投保強制險,2023年11月30日起未掛牌違法上路,違者將罰鍰並保管車輛,出廠投保3年強制險後,亦應時常檢視車輛保單存續情形適時投保,以維護權益避免渉罰。
又針對租賃業者部份,除應合法提出營業登記,且應有教導駕駛人車輛操作,及租賃前至少重點道路規則講解,宣導不雙載、不逆向行駛、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號誌,倘未依規定教導租借騎乘者相關使用方法,違規者將處600至1,200元罰鍰,甚如未依規定投保者致有肇事事件者,租賃業者將負連帶責任。
縣府觀光處指出,將參酌各單位意見,納入「金門縣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希望透過源頭管理對租賃業者課予相對責任與義務,亦不排除對違規業者取消營業資格,以保障全民交通安全及行的秩序。
金門縣觀光處表示,本次會議成果將作為後續行動計畫依據,持續推動分階段聯合稽查,嚴防違規行為發生,觀光發展必須以安全為根本,跨機關合作是確保旅遊安全與交通秩序關鍵,縣府將持續整合資源,提升執法與宣導效能,讓金門成為安全友善旅遊勝地。(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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