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沙村鎮南宮管理委員會說明,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1、獎學金申請對象:係設籍在金門縣金寧鄉后沙村之鄉親或旅居在外之后沙許氏宗親(包含金姑)子女,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一年級以上之在學者,不含就讀各種補習學校及學校推廣進修部在職專班與學分班、空中學校、寒暑假短期進修及EMBA者。
2、申請獎學金應備齊下列證件:前學年或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百分制)乙份,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須蓋註冊章)影印本乙份,由申請人或受委託人於申請期限內填妥申請表,檢附應繳證件,向該會辦理申請。
3、獎學金申請資格(各項成績均採分數評比):
(1)國小、國中組:全學年其德育、智育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且每科均須及格。
(2)高中、職組:全學年其德育成績80分以上,智育成績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且每科均須及格。
(3)大專院校組:全學年其德育、智育成績75分以上者,且每科均須及格。
(4)碩、博士組:申請獎學金須附全時進修屬實切結書,且該學年成績達75分以上者,始達初審資格。
4、錄取名額與獎勵方式:
(1)國小組:低、中、高年級各錄取5名,共15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幀。
(2)國中組:錄取1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200元,獎狀乙幀。
(3)高中、職組:錄取日間部8名,(高中、職各4名),夜間部2名,共計1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500元,獎狀乙幀。
(4)大專院校組:錄取大學日間部7名,夜間部2名,專科學校錄取日間部3名,夜間部2名,共計14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幀。
(5)碩士組:錄取4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乙幀。
(6)博士組:錄取1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幀。
后沙村鎮南宮管理委員會表示,各組錄取順序均以智育成績優先評比,如智育成績相同時,則以德育、體育成績依序評比,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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