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基金會董事長董燊教授指出,「獎學金」與「助學金」只能擇一申請,申請助學金者應附政府立案之低收入戶清寒證明,申請獎金類別、各組成績下限及獎金名額規定如下:
1、獎學金:
(1)國民小學: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名額限30名、每名500元。
(2)國民中學: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名額限15名,每名1,200元。
(3)公立高中或五專前3年: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名額限10名,每名2,400元。
(4)高職、私立高中或五專前3年: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名額限10名,每名2,000元。
(5)公立大專院校日間部(含五專後2年、二專、二技):其前學年學業成績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名額限15名,每名5,000元。
(6)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二專、二技):其前學年學業成績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名額限10名,每名5,000元。
(7)公私立醫學系(限臺灣地區公私立醫學系及牙醫學系),其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不限名額,每名5,000元。
2、助學金:
(1)國民小學: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不限名額,每名500元。
(2)國民中學: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不限名額,每名1,000元。
(3)高中(職)或五專前3年: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不限名額,每名2,400元。
(4)公私立大專院校日、夜間部(含五專後2年、二專、二技):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已行善銷過者視同無記過(,不限名額,每名5,000元。
3、論文補助金:
凡考上博士班、研究所者,請於來年完成學業後,檢附「畢業論文」1本、「畢業證書」影本1份申請1次論文補助金,博士班每名20,000元,碩士班每名10,000元,不限名額,本基金會未來將另設圖書典藏專區,收藏各屆學子之論文集,以為紀念並供後進參考資料用。
各學年段審查依分配名額及學業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由該基金會籌組獎助學金審查小組召開審查會彙整申請表件審查,審查會具有最終解釋及申請准駁權),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適時頒發獎、助學金及補助金,敬請符合資格鄉親把握時效,踴躍提出申請。(金門縣董氏宗親公益基金會提供照片)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