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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

外出未戴口罩引糾紛 雙雙依法送辦裁罰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蔡姓民眾於前(14)日晚間20時許,外出跑步未戴口罩無視現正值防疫期間,民眾外出一律戴口罩之規定,遭另名張姓女子上前制止,同時不讓蔡民離去並侷限在牆邊;南警二分局員警獲報後,旋即抵達現場,遂將蔡、張姓2名民眾帶回派出所調查,依相關法令移送及裁罰。
        
警方表示,因應新冠狀病毒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民眾外出均需配戴口罩,否則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裁罰,前(14)日有位蔡姓民眾因熱愛跑步,直覺戴上口罩跑步會造成身體的負擔,選擇不戴口罩在社區道路跑步,另名張姓女子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不讓蔡民離去且將侷限在牆邊,員警獲報旋即抵達現場,蔡民自覺身體自由遭受侵害,當場對張女提出妨害自由告訴,遂將蔡、張姓2名民眾帶回派出所據以調查,全案依刑法妨害自由罪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及傳染病防治法製作場所(活動)稽查紀錄表轉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南市警二分局呼籲,現正值防疫期間,國家衛生指揮中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9日提高第三級警戒下,民眾外出活動均需依規定配戴口罩同時減少移動;在此重申如發現有民眾外出活動未配戴口罩,可先以手機攝影或錄影蒐證,並立即通知衛生或警察單位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切勿自行妨礙他人人身自由以強暴或脅迫方式要求戴上口罩進而觸法實在得不償失。(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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