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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豪雨災害財產損失 可申請租稅減免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因近日豪雨不斷,造成本市部分區域淹水嚴重,若因災害造成財產損失者,可申請災害損失租稅減免,包括屬於地方稅的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以及國稅的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共8種。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汽、機車(151c.c.以上)因泡水受損需修復或無法再使用,應持相關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報廢等手續,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如車輛待修復而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者,可於天災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里長、警察派出所或區公所出具的受災證明)及修車廠之維修文件,向該局申請減徵或退還溢繳稅款。

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因部分地區淹水致房屋受損,房屋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的,房屋稅免徵,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未及5成的,房屋稅減半徵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財稅局指出,因豪雨而有災害損失之民眾或企業,如受災損失達減免標準者,可在災害發生後於各稅目規定期限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災害損失;因疫情嚴峻,敬請多加利用網路線上申辦(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申辦免出門,在家防疫最安心。

財稅局表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地方,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于郁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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