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燈

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路口安全大執法 禮讓行人:慢看停 交安順暢行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為持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前往該轄交通事故前十大事故路口向路過的行人與汽機車駕駛人進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宣導,宣導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請汽機車行經路口並要謹記「慢、看、停」三口訣,「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遇有行人馬上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要養成守法觀念,才能減少路口事故發生。
   
市警二分局表示,不禮讓行人部分,包括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等3種情形。
  
警二分局指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處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處罰新臺幣1,800到5,400元;汽機車紅燈右轉處罰新臺幣600到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新臺幣300元。

警方表示,路口安全大執法的目的是強化民眾交通守法安全觀念,籲請用路人共同維護路口安全及建立路口禮讓文化,多一分留意禮讓,就少一件事故發生,期許所有用路人一起來守護路口安全,交通「行」的安全。


中華鱻傳媒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路口安全大執法 路口安全大執法 禮讓行人:慢看停 交安順暢行

沒有留言:

 
Blogger Temp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