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11/1起金門縣畜試所除吸菸區外為全面禁菸場所
【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為打造無菸休閒旅遊環境,維護民眾不遭受二手菸害危害,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113年11月1日將金門縣畜試所(金門縣金湖鎮惠民富康農莊17號)所屬周邊區域(太湖劃測段443、443-1、450、450-1、451、458、459、466、467、478-1、478-2、492、501、502、511、512、513、513-1、514、515、516、524、525、526、527、528、529、530、530-1、531、532、533、534、535、536、539-2、547地號)公告除吸菸區外為全面禁菸場所。衛生局表示,於113年11月1日起開始稽查取締,民眾若在禁菸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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