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強調,家中最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即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應安裝於廚房、臥室及樓梯間等處;據消防署統計,火災發生時段以凌晨0時至6時居多,若能及早偵測到濃煙並發出高分貝聲響,即可提醒住戶儘早避難逃生,爭取寶貴黃金時間。
消防局指出,根據美國、日本統計,發現火災太晚而罹難者佔60%,若裝設住警器建築物比沒有裝設發生火災傷亡要降低50%,如何料敵機先就要裝設住警器;另針對中壢案件鐵皮屋建築,俗稱「鐵棺材」,其火災特性包括延燒快速、火勢猛烈、結構易崩塌,一旦發生火災,應以「儘速逃生」為首要原則,切勿遲疑。
此外,電氣火災在各類建築火災中高居第二位,亦是造成人員傷亡主要原因之一。消防局呼籲,為防範電器及3C產品引發火災,民眾落實「五不一沒有」原則,包括:(1)電線插座不用不插;(2)電線不綑綁或折損;(3)插頭不潮濕或污損;(4)用電不超過負載;(5)電器周圍不放置可燃物;(6)沒有安全標章電器不買、不用。
呂英華局長再次強調:「消防寧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備」;火災具有不定時、偶發特性,民眾應在平時即落實防火觀念與準備工作,包括定期檢查用火、用電安全,製定家庭逃生計畫,調整傢俱擺設以暢通逃生動線,採用不燃或耐燃裝潢材料,補足住警器、滅火器等消防設備;更應建立全民防災思維,實踐「不會燒、燒不大、早知道、跑得掉、救得快」五大策略,全面提升居家防災安全,守護生命與財產。(金門縣消防局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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