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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噪音車橫行擾寧 南警監環聯合稽查舉發34件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由於民眾經常反映於市區有改裝噪音車出沒,尤其是本轄金華路三、四段沿線,車輛排氣管改裝產生巨大噪音,嚴重影響市民安寧生活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市警二分局於3月29日18時至22時邀集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擇定中西區協進國小前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展現執法強度,以嚴加取締噪音車、改裝車違規及擾民情形。

警方說明,本次「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除集合各主管機關之專業,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取締外,另就微型電動自行車掛牌部分進行宣導,提醒尚未領牌之駕駛人儘早至監理單位驗車申請,最高可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

警方表示,本次主動攔查檢驗,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28件、第21條無照駕駛1件、第22條越級駕駛1件、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3件;另現場查扣1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4款逾檢註銷車輛,當場立即移置保管,展現執法強度守護用路人安全。

警二分局指出,112年1月迄今針對相關改裝車輛攔查蒐證並通報環保局、監理站實施召回檢驗達189輛;另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導致車輛安全結構減弱,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另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之罰緩。

二分局表示,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分局亦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並轉由相關權責機關召回檢驗,以有效遏止改裝車輛。(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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