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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

男酒駕肇事 警三分局持續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影音)

【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12月1日凌晨1時40分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獲報慶和路2段與長和路1段路口發生一起小客車與普通重型機車交通事故,經警方趕赴現場處理,查自小客車駕駛為20歲溫姓男子(職業工,尚未考照),溫男表示渠於住處飲酒後開車前往永康鹽行夜市,返回住處途中,沿慶和路由南往北行駛欲穿越長和路時,遇閃光紅燈交通號誌未禮讓,與下班後騎乘普通重機車沿長和路西向東方向行駛21歲鐘姓女護士發生事故,其中鐘女傷勢嚴重,由救護車送往安南醫院救治,經警方對溫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31MG/L,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南警三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縱使政府已修法提高酒駕之罰則,配合警察機關強力執法,酒駕肇事憾事仍層出不窮,為有效降低酒後駕車肇事發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本(109)年11月26日至28日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該3日期間,南警三分局查獲5件酒駕公共危險案、取締5件酒駕違規案及1件酒駕拒絕接受酒測(共11件)。

本起酒駕肇事發生顯示仍有民眾心存僥倖酒後開車,為展現「酒駕零容忍」的決心,南警三分局除於平時規劃取締酒駕執法作為,更將於12月2日至5日連續4天針對深夜時段易發生肇事路段,持續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期能守護市民安全,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指定駕駛顧安全」,保護自己及他人之生命安全。(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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