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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

不知者無罪嗎?南大博雅教育講座邀林亭宇及郭子誠律師開講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國立臺南大學於10月8日邀請公道法律事務所林亭宇律師與吉常同法律事務所郭子誠律師蒞臨通識博雅教育講座,以「不知者無罪嗎?」為題,藉由真實法律案例與同學分享,解釋法律條例的規範,並以「不知者」角度詮釋各種可能無罪或有罪的判別,以期瞭解法律該如何公平對待每個人。

林亭宇律師以近來熱門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情做為開場,和同學探討對精神異常之犯罪者判決背後的考量。林律師表示,犯罪者的「不知」分為2種:「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以及「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不知該行為構成犯罪」,精神或心理異常之犯罪者即為前者;因此,懲罰一個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的人似乎不符合法律宗旨;不過,雖然法律有可能會不懲罰精神或心理異常的犯罪者,但會要求他們進行定期治療,如此才能有效地降低其再犯機率,減少社會悲劇的發生。

郭子誠律師引述孔子之言「不教而殺謂之虐」,點明法律最終極的意義;郭子誠律師列舉銀行法、重利法、廢棄物清理法、毒品法等法律條例並結合案例,讓學生瞭解日常生活的普通行為卻又不知可能觸法的結果,來增進大家對法律的知能,才不致因無知而犯法。

郭律師提醒大家要有警覺性,如果隱約察覺參與的事情不太對勁,就應立即抽身不要參與,否則有很大的可能因間接故意而成了犯罪合夥人,這就不再只是「不知者無罪」了。

林亭宇律師分享其執業心得與經驗並說:「法院擁有判決與懲罰的能力,便是希望雙方能在過程中沉靜、釋懷,不再被傷痛困住」。她以此延伸並勉勵學生,面對挫折時,與其耽溺於懊悔或不原諒,不如勇敢面對、好好生活,迎接有無限可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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