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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支持護理師安心作業 護理師非超人 回歸專業顧病人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臺南報導】臺灣已經邁入高齡社會,老人家、長期臥床、依賴維生設備者愈來愈多,醫療照護機構不同於一般企業、百貨,建築物內的人員有其特殊性,一旦火災發生,很容易發生無法及時逃生救命的悲劇;近年來幾起醫院、長照機構火災事件都傳出有重大傷亡,更凸顯了醫院火災的重要議題。特別是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護理之家,去(107)年8月13日凌晨發生火警,造成15人死亡的憾事,108年4月22日偵查終結認定2名護理人員在防火管理、監督上有疏忽,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這是醫護界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新樓醫院蔡江欽院長指出,臺北醫院護理之家的火災起訴之依據及理由是因為家屬自備床墊給病人使用,護理人員未予禁止,也未檢查該床墊的電線、延長線有無綑綁、輾壓、破損或老舊等情況,終致電線短路引發火警,因此認定二位護理人員有疏失;但護理人員是醫療院所或機構第一線的工作人力,應該致力於繁重的病人照護工作,而這些非護理專業的查核或維護工作,不應該都是護理人員的責任,政府應該讓民眾清楚知道規範,並避免攜帶電器使用,避免不合格電器導致的意外,或增加醫院整體用電量而產生危險。

蔡江欽院長進一步表示,衛服部於108年3月8日制定「醫院住院病人使用自帶電器管理指引」,明列醫院禁止病人家屬攜帶使用發熱性或高耗能電器,如:電鍋、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吹風機、延長線…等,希望大家一起來配合,讓護理師安心做自己專業的工作,全心來守護國人健康。

院方表示,本院特別舉辦此宣示活動,參加的有工務室、安全衛生室、護理部及其他科室同仁等代表,顯示醫院跨部門共同維護用電安全的決心;活動中也進行醫院用電安全宣導及有獎徵答,希望建立民眾正確的醫院用電安全觀念,讓護理人員在優質、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中,安心工作,才能持續提供病人最好的醫療服務,以及維持最佳的醫療品質。(連凱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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