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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

漁船違規捕撈 遭臺中海巡取締函送裁處

【記者于郁金/臺中報導】108年3月13日上午8時40分,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指揮艦隊分署第三海巡隊巡防艇於南堤外0.25浬處,發現梧棲籍「泰O1號」漁船於臺中商港錨泊區違規作業,隨即實施登檢。海巡署表示,經查「泰船」上計有朱姓船長等1員,另後甲板有未整理之漁獲約20斤,全案依違反商港法第36條規定函送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裁處。

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透過雷達資料分析,發現臺中港南堤錨泊區海域疑有違規作業船隻,遂立即通報巡防艇前往查處,08時40分在南堤外0.25浬處,發現「泰O1號」漁船正在作業,隨即實施登檢,經查「泰」船上計有朱姓船長等1員,另後甲板有未整理之漁獲約20斤,經蒐證確認無誤後,全案依違反商港法第36條規定函送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裁處。

臺中海巡隊表示,108年度該隊執行「護永專案」取締違規捕案件,截至目前累計4件5船,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如民眾發現破壞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之不魚當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該隊將立即前往處理;另為推動廉政效能,執行反貪、防貪、肅貪工作,若民眾發現貪瀆情事,請撥打廉政署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或海巡署廉政專線02-22399241檢舉。(照片由海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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