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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日星期五

警局跨海追緝仿冒「金門高粱酒」又有斬獲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警察局為維護金酒公司商譽又有斬獲,9月30日跨海會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金酒公司、臺南市政府財政處、高雄市政府財政處等單位,持臺灣屏東、高雄、臺南等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兵分多路,分別查獲仿冒金酒公司所生產之95春節家戶配酒(1000ml)、93年秋節家戶配酒(750ml)、金門地區專用酒(100年750ml)、金門地區專用酒(95年,600ml)等酒品,總計146瓶。
    
據悉,警方於7月28日在高雄查獲顏姓大盤商涉嫌販賣偽劣金門高粱酒,每次交易總金額達40至50餘萬元,相關偽劣金門高粱酒品於購入後,均立即轉售下游盤商;復經持續蒐證相關盤商證據資料,向臺灣屏東、高雄、臺南等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於9月30日跨海執行搜索,分別於簡姓、鄧姓、王姓嫌犯處所查扣上揭偽劣酒品。

詢據菸酒批發商簡姓涉嫌人供稱:「平日有收藏陳年高粱酒習慣,於101至102年間,陸續向該顏姓男子購買95春節家戶配酒、93年秋節家戶配酒、金門地區專用酒等酒品約3至4次,總計購買38箱金門高粱酒,計約新臺幣20餘萬元;於購買之初,發現部分93年秋節家戶配酒包裝怪怪的,因此退還顏姓男子14箱,但並沒有收到顏男的貨款,其餘均為收藏、自行飲用或贈送友人等。
   
簡姓等嫌犯經詢問後,依刑法詐欺、違反商標法罪嫌移送臺南、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本案經長達2個月偵查期間,因涉案地點均在高雄、屏東、臺南等地,警察局專案小組經抽絲剝繭,蒐證後,洽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協助,始順利偵破,金門縣警察局亦將持續擴大追查顏姓酒商之幕後製造、販售偽劣酒品來源、商家及工廠;另針對扣案之高粱酒品內容酒質也併採樣送驗,維護金酒美譽及確保消費者飲用安全。
   
金門縣政府表示,金門陳福海縣長自上任以來,為了維護本縣經濟命脈及消費者的權益,要求警察局針對於不法商人以偽劣酒品,假冒侵害「金門高粱酒」之商譽者全力查緝。
金門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漢堂表示,警察局絕對有信心、有能力打擊侵害金門命脈的偽劣酒集團,以維護消費者的食安及轄區治安,同時呼籲民眾,如購買老酒應向有信譽的商家,如果有人兜售老酒,應提高警覺,如有疑慮,應即將相關酒品送交金酒公司檢驗或向警察局舉報,避免金錢及健康受到損害,以維護金酒聲譽。
(照片引用金酒公司官網及金門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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