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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

金管會:104年1月1日起核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雙幣信用卡業務

【海峽兩岸新聞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核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於104年1月1日起辦理雙幣信用卡業務。該行未來開辦相關業務後,可提供持卡人於「境外消費」時,以美元、歐元、日圓等「約定外幣」向發卡機構清償刷卡消費帳款;於「境內消費」時,則維持現行以「新臺幣」繳付帳款之模式。

為配合開放雙幣信用卡業務,金管會業於本(103)年7月23日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4條,另於本年9月12日修正「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及「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上開定型化契約範本等規範之生效日期皆為104年1月1日,故本案亦核定該行於104年1月1日起辦理相關業務。

金管會表示,本案係國內銀行經核准辦理雙幣信用卡之首案,相關業務之開放可提供持卡人以外幣支付信用卡境外消費帳款之便利性,增加民眾外幣資產配置的靈活度,並有助於國內信用卡業務之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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