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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5日星期日

暑假剛至 霧峰警方查獲少年攜帶改造槍枝及電器警棍

【中華海峽兩岸新聞報記者吳忠謙/臺中報導】今年暑假已經開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按往例,亦已開始執行「青春專案」,實施查處少年犯罪及保護少年等相關勤務措施,1日凌晨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員警,在大里區環中東路五段執行路檢時,盤查一名未成年林姓86年次駕駛,當場於車上查獲一把改造空氣槍及電器警棍,將林姓少年移送臺中少年法庭。


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所長陳協成、警員黃堃盛姓及張姓實習生執行青春專案暨取締酒駕勤務,攔查一名未成年林姓駕駛,於車上聞到濃烈的毒品愷他命味道及不明粉末殘渣,經駕駛人同意後搜查車上物品,於駕駛旁的置物箱內查獲一把改造空氣槍及鐵珠一批,又於副駕駛座腳踏墊處,查獲一把電器警棍(棒),經查該車係為租賃車,林姓少年否認車上物品係其所有,遂即通知租賃該車的另一名林姓朋友到場對質後,林姓駕駛人始坦承車上物品皆其所有,然其林姓友人到場後,警方於其身上聞到濃烈的毒品愷他命味道,林姓友人坦承剛剛才施用過毒品愷他命,遂對2嫌採集尿液送驗毒品反應。該把改造空氣槍持有人林姓少年供稱係於臺中市公園路附近購買而來,其不知是否具有殺傷力。警方通知家屬到場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林姓少年移送臺中少年法庭,另電器警棍(棒)依警械使用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另針對少年無照駕駛部分予以製單舉發。


霧峰分局胡美華呼籲暑假已至,雖警方實施各項保護少年等作為,仍請家長配合,對家中未成年人或學生予以關心及關懷,隨時掌握其在外動態,如針對頑劣性極強的少年,若有逃學、逃家或與犯罪習性的人交往,皆可通報轄區警察或少年隊處理,以期導正其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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