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南臺科技大學共同舉辦「強化電視從業人員之隱私及個資保護觀念交流座談會」,日前於南臺科技大學舉行,由南臺科技大學商管學院院長張瑞星主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詹文旭處長出席,以及邀請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楊璿圓副處長、南臺科技大學周德光副校長、社團法人臺南律師公會林仲豪理事長及相關專家學者共同與會,並邀請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郭戎晉助理教授、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鄭植元助理教授,針對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保障之衝突進行2場專題講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耀祥主任委員因無法到場,特別親自拍攝開幕致詞影片,並請詹文旭處長代表出席,影片中陳主任委員除表達感謝外,並表示現今隱私權與個資保護觀念在我國日益受到重視,電視從業人員因工作性質特殊,常大量且頻繁接觸民眾個人資料,為使電視從業人員了解新聞自由與隱私權界限,邀請諸多學驗俱豐的專家學者參與座談會進行意見交流,來達到強化電視從業人員之隱私及個資保護觀念目的。
南臺科大副校長周德光表示,感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南臺科大舉辦富有意義之座談會,個資保護於現今之臺灣社會現況,屬非常重要議題,需要大家來一同討論和交流建立共識,而個資保護之議題,與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資訊傳播系、視覺傳達系等科系之學生,於未來從事之工作內容亦具有高度關聯性,相信此場座談會對與會同學與從業人員有很大助益。
楊璿圓副處長表示,臺南市政府其實跟南臺科技大學交情甚篤、淵源甚深,不管在人才交流、知識專業上提供,南臺科技大學都對臺南市政府幫助許多,有關個人資料保護部分,這幾年一直是很熱門議題,不管是從新聞自由或者是公務行政,針對個人隱私還有個資保護部分,因為人民對權利保護觀念越來越成熟,而關於媒體業者本來在新聞自由或著是資訊提供上,可能都會觸及到個資保護底限,透過此次座談會來交流、探討如何取得平衡點,希望未來報導的個資保護部分可更加遵守相關規範,在相關個資保護界線也可更加明朗。
林仲豪理事長表示,在1995年「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通過後,到2010年改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當時修法涉及單位甚多,行政院在1年多後才宣布要開始施行,施行至今實務上還是存在相當多問題,就今天主題「新聞自由」及「隱私權」上,在律師工作上也常常遇到,並且它們都是在憲法中確立價值,但新聞自由運作涉及到民主憲政秩序維護,而隱私權又涉及到個人人性尊嚴維護,這些價值劇烈衝突該如何應對將是一大考驗。
南臺科大商管學院院長張瑞星表示,為了有效維護個人基本權益,並避免個人資料遭到濫用,世界各國均致力於相關的立法或修法工作,以確保國民個人資料安全無虞,而我們臺灣當然也不例外,但電視從業人員工作中經常頻繁接觸民眾個人資料,並出於報導等目的大量蒐集及利用民眾個人資料,進而容易因為職務活動引發個人資料侵害爭議不斷,該如何避免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這也是南臺科技大學舉辦此次座談會最大目的。
分類:教育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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