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今(111)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書已陸續寄出,繳費期間自1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如未依規定繳納將處以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移送行政執行,請務必按時繳納以免傷荷包。
麻豆監理站表示,收到111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通知書,請於期限內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及利用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民眾亦可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及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繳費。
若是未收到繳納通知書可就近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另外為避免因為工作忙碌忘記繳費、搬家收不到繳款單、或遺忘繳費而受罰而受罰,麻豆監理站也鼓勵車主申請電子繳款單或申辦活期帳戶約定(https://reurl.cc/qO1xxD)每年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既簡單又方便,而且又能環保、e化、愛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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